發布時間:2025/11/18 報告與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網絡投票時間:2025年11月17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時間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蓮南工業區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4)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陳建名先生
(7)會議召集、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08人,代表公司股份數為111,443,02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41.8132%。其中,出席本次股東會的中小投資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共105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數為15,253,89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7232%。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104,405,04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9.1725%。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共104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7,037,97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6406%。
3、其他人員出席或列席情況
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通過現場或通訊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東會,北京市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列席本次股東會。北京市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對本次股東會進行了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審議表決情況如下:
1、審議通過《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本議案表決結果:同意111,427,846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864%;反對8,18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73%;棄權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3%。表決結果為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結果為:同意15,238,714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005%;反對8,18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36%;棄權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59%。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韓蔚、刁雁蓉
3、結論性意見:北京市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公司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會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以及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東會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股東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決議;
2、北京市君澤君(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